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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專文

列印[另開新視窗]

歹徒行騙也走多元支付 被害人竟親手交付「黃金條」

日期:109-01-26    

刑事警察局統計今年「假冒機構(公務員)詐財」詐騙手法,被害者年齡為50歲以上者占71%,且平均財損金額達新臺幣百萬元以上,顯見高齡者為是類詐騙被害高風險族群!提醒民眾隨時多關心家中長輩,是否有異常徵候,並轉知是類「假檢警」詐騙手法,避免一時受騙,而損失了辛苦積攢一生的血汗錢。

 

今(108)年12月,新北市1名79歲老婦人於家中市內電話接獲詐騙電話,歹徒假冒臺北地院林姓「主任檢察官」,誆稱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要求清查名下資金,老婦信以為真,遂依歹徒指示至銀行購買黃金條塊,並至指定地點「當面交付」給一名「年輕的檢察官」(即車手),總計交付13塊黃金條、損失1,900萬餘元,歹徒為取信老婦,甚至還持假冒地方法院之「假公文」,以「偵查不公開」為由,要求老婦保密,連家人都不能告知,就是為了繼續行騙。

 

 

 

為防制上述詐騙手法,刑事警察局逐週統計歹徒所使用之詐騙電話號碼,公布於165全民防詐網,供民眾查詢;同時結合民間業者,逐日傳送詐騙電話門號置於辨識來電APP,協助使用者辨識詐騙電話;於刑事警察局網站設置「詐欺車手專區」,置放取款車手影像供民眾指認,並提供懸賞獎金新臺幣1萬元,鼓勵民眾協助辨識詐騙車手;另輔以適時發布新聞,運用各種平臺進行多元化宣導,同時彙整受理案件情資,由專責單位循線追查可疑犯嫌。

 

刑事警察局在此呼籲,如接獲來電聽到「身分遭冒用」、「涉及刑案」、「電話做筆錄」、「傳真公文」或「監管帳戶」等關鍵字,絕對是詐騙!因為現行法令規定,檢警絕不可能用電話做筆錄、傳真公文及監管帳戶,也不會要求匯款或轉帳;如果來電顯示號碼開頭出現「002」、「009」、帶「+」號等,均是國際電話,政府機關不會用國際電話聯絡民眾,應提高警覺,有任何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

類別:[蘇澳分局-詐騙專文]
上版日期:109-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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