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輕微事故?】

(一)凡遇車輛損毀輕微尚能行駛且無人受傷或死亡的事故,應先將各車四個車角(或輪胎),機車則倒地位置標繪地上後,
迅速將車輛移置路邊,不得妨礙交通,以免受罰。 
(二)當事人當場自行和解者,得不報警處理,惟應將和解條件書面載明,以免事後再生糾紛。                    
(三)當事人無法自行息事和解者,請立即報警處理,不得逕自離開現場。

 

【如何處理傷亡事故?】
(一)應儘速救護傷患,將傷者迅速送醬急救。       
(二)在肇事地點兩端適當距離處放置明顯標誌,保護場。        
三)應立即報警處理,不得逕自離開現場,以避免對方檢舉肇事逃逸。

 

【如何處理肇事逃逸事故?】

(一)遇肇事逃逸事故,應保持現場跡證,並立即報警處理。
(二)應找尋目擊者及設法提供肇事車號、車種、顏色、特徵及逃逸方向等資料,以利警方偵辦。

 

【如何報案?】 

(一)發生事故最簡單、快速的報案方法就是立即撥「一一○」警察局報案專線報案。        
(二)報案時應說明事故發生地點、時間、車號、車種、傷亡情形及報案人姓名等資料。      
(三)報案後應在現場原地靜候處理人員抵達現場。
(四)當事人親自報案,並接受警方處理,屬「自首」行為,負刑事責任者可依法減刑。

 

【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一)警方處理人員到場前:

  1. 請心平氣和與對造當事人協商處理事宜,切勿動氣爭執或動粗衍生事端,徒增困擾。
  2. 確認事故當事人,避免對造頂替冒充,逃避責。
  3. 送傷者就醫,如無他車可用,必須使用肇事車輛時,應先標記車輛位置,再行移動。
  4. 盡可能以相機將現場概況、地面痕跡、散落物、肇事車輛車損 情形及傷亡者受傷情形攝影存證。
  5. 設法找尋目擊證人,協助釐清案情。     

(二)警方人員處理中:

  1. 配合處理程序,說明事故發生經過。
  2. 現場重要跡證如煞車痕、刮地痕等,應請處理人員注意蒐證及攝影存證。
  3. 現場草圖及筆錄簽章前應仔細閱讀,如有錯誤、遺漏,可請處理人員補正。
  4. 注意本身言詞態度,切勿與對造當事人或處理人員口角爭執。     

 (三)警方人員處理完畢後:

  1.  當事人可於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在辦公時間內主動連繫本分局第四組(電話 : 03-9952348)查詢肇事原因。
  2. 當事人或家屬可向交通警察隊申請開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肇事原因分析研判表」及申請現場圖影本等資料。

 

【如何申請肇事原因鑑定?】

(一)   對於警方肇事原因研判分析持有異議,因關係個人刑、民事責任問題,可在事故發生六個月內逕向管區車輛行車事故鑑
定 委員會申請鑑定;已進入司法程序案件,當事人或家屬應於訴訟中請法院囑託鑑定。     

(二)  當事人對前項鑑定結果仍有異議時,得於收受鑑定書翌日起三十日內敘明理由,向管轄區「汽車肇事覆議鑑定委員會」
申請覆議;由司法機關囑託鑑定者,當事人應以訴狀向原審理之法院陳請囑託覆議鑑定。 (三)當事人對前項覆議鑑定結
果仍有異議時,應自行舉證具狀陳明,請法院審理時參考。

 

【受理查尋人口查尋與撤尋規定為何?】

承辦單位:戶籍地或發生地警察所、分駐(派出)所。 
申請手續:查尋人之家(親)屬持相關證件,向警察所、分駐(派出)所報案(撤銷),經受理後,即依規定輸入電腦建檔全面查尋(撤銷)。

繳驗證件:
(一)報案人及被查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駕照、學生證…等)。
(二)繳交被查尋人最近照片一張。
(三)辦理撤銷查尋免繳證件與照片。 
核辦天數:隨到隨辦。

 

【流動人口登記申報規定為何?】

申報對象:
(1)外出住宿旅店、賓(會)館或其他供公眾住宿處所者。
(2)除就學者外,暫住於出租之公寓大廈或公司、行號、工廠、礦場、社團或其所提供之住宿處所,其期間在十五日以上者。
(3)僑居國外、居住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人民,入境居(停)留期間,未設戶籍者。
(4)在台灣地區原有戶籍,出境滿二年以上再入境之人民,其居(停)留期間,未辦理戶籍遷入登記者。

作業流程:
一、具申報對象(1)者:由負責人或管理人登記住宿人基本年籍資料向暫住地警察所、分駐(派出)所辦理登記。

二、具申報對象(2)者:申報人依序為該住宿處所之所有權人、負責人、管理人或當事人,應自當事人到達暫住處所十五日內造具流動人口申報名冊(如由當事人申報,使用流動人口登記聯單)向暫住地警察所、分駐(派出)所辦理登記。

三、具申報對象(3)(4)者:由當事人自入境十五日內繳驗護照、入境證影本、居留證、旅行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向暫住地警察所、分駐(派出)所辦理登記。

四、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五、工本費:無

【若遭受性侵害時,可以到那裡投訴?,並得到協助?】
只要撥「婦幼保護專線113」。

詢間有關性侵害防治法令及服務,該到那裡詢問?
請撥(02)23583366或02)23583377向內政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保護您」諮詢專線詢問。

若你不幸遭遇性侵害,該怎麼辦?

  1. 若你不幸遭遇性侵害,我們可以理解你的感受,希望藉以下的說明與建議,能使你得到更好的善後處理與保護。
    依研究統計發現,許多不幸案件之施暴者與受害婦女通常都是認識,但無論施暴者是陌生人或是與你認識者,均無差別,對別人施以性侵害都是一種嚴重的罪行,你都應該立即考慮報警處理。
  2. 保持現場,不要移動或再觸摸任現場器物,以利警方之採證工作。找一件外套裹身,不要更換衣物,並至醫院檢查傷處,蒐集證據做好醫療處理後,再淋浴沖洗,以避免因淋浴而毀滅了證物。
  3. 報警處理時,可要求警方派女警偵辦訊問,並拒絕媒體採訪報導以免遭受二度傷害。
  4. 遭到不幸後,心理通常會有一些傷害,可向有關心理諮商中心求援,相關的家人或友人,有時也會情緒繳動,也可一併向輔導人員求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