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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澳分局偵破陳0隆扮演蜘蛛人連續竊取財物案

日期:99-05-05    聯絡人:    聯絡資訊:
  蘇澳分局偵破陳0隆(男、45歲、無業、蘇澳鎮人、有多次侵入住宅竊取財物前科)涉嫌在5月4日深夜凌晨2點左右,再度扮演蜘蛛人攀爬樹木,由二樓侵入蘇澳地區一家雜貨店欲竊取店內現金、香菸等財物時,為本分局港邊派出所埋伏員警當場逮捕到案,在擴大追查後,陳嫌坦承在一個星期內,趁著深夜被害人及其家屬熟睡之際,連續侵入該雜貨店內竊取財物之犯行。全案依將陳0隆依連續竊盜罪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中。
  本轄列管竊盜慣犯陳0隆曾在今年3月12日深夜1點左右,亦趁著深夜時段,趁被害人熟睡之際,侵入該住宅竊得現金1萬元花用,為本分局員警調查後,循線查獲移送偵辦中。陳嫌屢次因犯竊盜案件入監服刑,再度行竊熟識鄰居家中財物被警方查獲,家人獲悉非常生氣,將陳嫌趕出家中,目前居無定所,四處遊蕩。
  警方這次順利逮獲竊盜慣犯陳0隆再度犯案,在調查時,陳嫌供述:「因被家人趕出家中,又找不到工作賺錢吃飯,才會趁著深夜,連續侵入該商店內竊取現金及香菸。」據林姓被害人指出,在4月29日及5月1日早上起床時發現,該雜貨店櫃檯之收銀機現金及部分香菸遭竊賊侵入竊取,警方獲報後,調閱相關監視器過濾清查,發現竊賊行竊過程及身影,惟無法清楚辨識竊賊之容貌。警方到場採證時,發現竊賊未破壞雜貨店之門鎖及安全設備,不知竊賊是如何侵入的。在警方還一頭霧水時,研判竊賊食髓知味,應該會再次犯案,即派員深夜埋伏守捕,終於在4日深夜凌晨2點20分左右,發現有一名竊賊扮演蜘蛛人,攀爬毗鄰該雜貨店旁樹木上二樓,再打開窗戶侵入店內行竊。埋伏守捕之員警見狀,即分頭進行包圍,順利將竊嫌陳0隆當場逮捕到案,坦承連續行竊之犯行,全案依連續竊盜罪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中。
  蘇澳警察分局陳分局長在此呼籲民眾,平時對於自身住宅應加強防盜設備,對貴重之金飾財物,要存放在銀行保管箱或其他安全之處所;另不要將貴重物品隨意放置在汽車或機車置物箱內,避免被破壞財物被偷,平時多一分防備,少一分損失。
上版日期:9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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