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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統計轄區112年全年,共取締酒駕案件196件,顯示民眾酒後駕車習性未減,蘇澳分局長邱錦堂並指出鑑於酒後駕車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一旦肇事常造成嚴重傷亡,多年來酒後駕車一直高居台灣地區道路交通事故主要肇事原因,因此將取締酒後駕車列為首要工作。
       另根據法令規定,汽車駕駛人罰鍰提高為3萬元至12萬元,機車駕駛人仍維持1.5萬至9萬元;拒絕酒測罰鍰也從原本的9萬元,提高至18萬元,且新增每次加罰18萬元;汽機車駕駛人酒駕超標,可處18歲以上同車乘客600元至3000元;騎自行車酒駕者,超標可處600元至1200元。為避免後駕車危及行車全全,害人又害己,本分局誠摯的呼籲駕駛朋友,共同建立「不酗酒、不拚酒、不勸酒」之飲酒文化,並養成「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的良好習慣,並同維護大眾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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