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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個資賺外快?傳真廣告瞎很大!

日期:100-03-08    聯絡人:    聯絡資訊:
  個人資料是詐騙集團犯案的重要工具之ㄧ。邇來竟發生犯罪集團以傳真廣告,慫恿飯店員工提供個人資料!
  上週165反詐騙專線接獲全國共約12家飯店業者來電反映,指出員工於公司接獲傳真,內容如下:「賺外快的機會來了,只要收集一組個人資料可賺1,000元,如長期配合價錢會再提高,一組個人資料必需有的資訊為: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地址加上信用卡卡號、有效期限和末三碼」並圖解說明末三碼為何,甚至教導如何取得相關資料,最後甚至以鼓勵的方式,加註「『加薪』靠自己吧!」。
  過去犯罪集團吸收成員,多透過認識者間互相引介,如此明目張膽半公開招募實屬罕見。目前雖尚未有與本事件相關之被害人報案紀錄,警方已展開追查不法。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非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另刑法妨害秘密罪章,亦對於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千元以下罰金之規定。警方呼籲,無論是飯店或是其他業者,以及執行相關工作之人,對於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均負有保管之責,切勿貪圖小利而遺憾終身。
  另外,警方亦提醒民眾,以信用卡方式消費時,應盡量避免信用卡離開視線,平時亦應核對帳單內容,以保護自身財產安全!
上版日期:10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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