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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受騙為何再次受騙

日期:96-12-15    聯絡人:    聯絡資訊:

被害人陳○○在95年6月份有收到詐騙集團電話說我有中獎,我陸續匯了約41萬元之後,被害人陳○○知道遭騙後要求對方把錢還給他,對方說要要將陳○○的郵局帳號設定成網路郵局才能將錢匯入我的帳號內,被害人陳○○因急於想將被騙的錢要回來,所以便依其要求設定網路郵局後再將郵局密碼給對方,之後被害人陳○○的郵局帳號被詐騙集團拿來使用。 犯案手法:一、詐騙集團利用被害人前次受騙案件,想追回被騙金錢之急躁心態,因而再次受騙。二、假冒警方破獲詐騙案件取信被害人,使被害人心態鬆懈疏於防範,而未能反向查證來電之真實性,最後再依指示匯款,因而再次上當受騙。防制作為之道:一、處理同仁於受理民眾報案後,於細心查證證實為詐騙集團後,即依被害人提供資料作通報程序處裡,並將詐騙帳號設立警示戶,防止該帳號續行詐騙。二、宣導民眾於接獲不明電話無法判定真偽時,請撥「165反詐欺專線」進行判讀查證或至派出所報請同仁過濾查證。三、本分局各所利用各種集會、活動場所,加強預防犯罪防詐騙宣導,防類似詐騙手法繼續蔓延。四、警勤區同仁應加強與被害人聯繫溝通,防止被騙民眾二(再)次受騙。五、同仁於受理民眾詐騙(臨櫃匯款)案件時,請至金融機構向行(職)員做訪談,並製作「金融機構宣導訪視表」六、積極偵辦各類詐騙集團案件,因詐騙集團之犯罪已分工組織化,連被害人之前受騙資料皆能得知,相對表示我警察同仁破獲該類似詐欺案件,尚有待加強之作為。
上版日期:9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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