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開關
本分局於99年5月5日在冬山鄉查獲羅0文持有改造手槍及子彈。犯罪嫌疑人羅0文查犯有妨害公務等刑案資料,意圖擁槍自重,未經許可,非法持有具殺傷力之槍、彈。案經本分局偵查隊員警佈線查悉上情,經埋伏蒐證後,檢具事證向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法官聲請搜索票,於上述破獲時、地執行查緝,在羅嫌住宅二樓房間衣櫃內,搜索扣得改造手槍1枝、改造子彈7顆、彈殼2枚、彈頭2顆等證物,扣案偵辦,全案調查後,將犯嫌羅志文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另擴大追查其槍、彈之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