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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花所員警協助民眾車輛脫果

日期:99-04-04    
  澳花派出所警員李信雄、蔡光明等二員於本(4)月4日18時16分許接獲分局勤指中心通報於蘇花公路148公里500公尺處(北上)、有民眾車輛爆胎,需要警方協助,李等二員立即前往該處,到達現場後發現駕駛人李○鋒(台北市人),因該車輛行駛時突然左前輪爆胎致無法行駛,而該路段狹窄且天色昏暗,視線不良,李等二員到達現場後將擺放反光錐及警示燈,以維護人、車安全,而另一名員警與該民合力幫忙將備胎裝上,並順利將車輛駛離現場;對此、李○鋒本人見警方主動迅速為民服務之精神,深受該民由衷之謝意,足為表率。 
類別:[為民服務優良事蹟]
上版日期:9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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