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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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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是凶暴、專制的犯罪行為,並非僅是單純的性攻擊,必須依法究辦,以儆效尤。如果發生性侵害事件,請勇於向警察機關檢舉報案!!

 性侵害定義:

1.依據刑法第10條第5項規定:稱性交者,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
(1)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2)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2.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規定,性侵害犯罪係指觸犯刑法第221條至第227條、第228條、第229條、第332條第2項第2款、第334條第2款、第348條第2項第1款及其特別法之罪。
(1)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者。(刑法§221、§227)
(2)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或猥褻行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225)
(3)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刑法§228)
(4)以詐術使男女誤信為自己配偶,而聽從其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229)

 

 警察機關所提供的服務~

1.您可以向任何一個警察單位報案,警察局已實施「單一窗口」制度,任何單位都可受理你的報案。受傷害後應儘快報案,以爭取時效,將歹徒繩之以法。
2.如您向警方報案,我們會徵求您的同意後,由女警陪同您至醫院詳細檢查、驗傷並收集相關證物。
3.訊問案情過程採取隔離措施,茲確保隱私權,請您不要害怕。
4.我們受過處理性侵害案件專業訓練的警察人員,將竭盡所能的協助您。
5.如果您需要防身術訓練及教導,請與我們聯絡,我們將儘速為您安排上課時間及地點。(聯絡電話:03-9951353)
6.經評估進入被害人減少重複陳述作業流程者,在訊問過程,我們將為您全程錄音、錄影,以保全證據。
7.如果您需要接受心理治療、輔導、安置、法律扶助或緊急診療時,可與本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聯繫。(聯絡電話:03-9328822)


  緊急報案電話:110
  婦幼保護專線: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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